根據《四川大學教職工年度考核暫行辦法》(川大校[2002]31號文),《四川大學關于進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實施辦法(試行)》(川大人[2005]44號)和《四川大學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實施細則(試行)》(川大人[2005]46號)等文件精神,請校內各單位認真做好2006年度的職工考核工作。現將2006年度考核中的注意事項說明如下:
1.根據上述文件精神、嚴格按照《崗位說明書》和《崗位聘任合同書》進行考核。
3.任課教師(含承擔實驗教學的教輔人員)在人事處網頁“四川大學人事信息管理系統”中填寫2006年度任課情況(網址:http//rsc.scu.edu.cn),填寫截止日期為2006年12月31日。
4.考核標準及考核結果為“優秀” 的人員比例按川大校[2002]31號文規定執行,在履行崗位職責方面,年度考核中出色完成學年度內基本工作任務和崗位工作任務,成績突出的為優秀;保質按量完成了基本工作任務和崗位工作任務的為合格;完成基本工作任務但未完成崗位工作任務的為基本合格;未完成基本工作任務的為不合格。
5.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的全額發放崗位津貼;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,應予以警告,并按一定的比例扣發或不發崗位津貼;年度考核不合格者,不發崗位津貼。
6.各單位請將考核結果于2007年1月5日前在“四川大學人事信息管理系統”中填報。
7.本年度的崗位津貼根據考核結果結算,請各單位準時填報。
8.請各單位于12月31日前將考核結果報學院黨 辦。